打通堵点、断点!聚焦这一改革,国务院进行专题学习

撰文丨余晖
6月9日,国务院以“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为主题,进行第十四次专题学习。
国务院总理李强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着力破解科技成果转化瓶颈,切实提高转化效能,促进创新发展”。

几个信息值得关注。
第一,加强科技成果转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提到,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成果的价值在于运用。科技成果转化是实现从科学到技术、从技术到经济的关键环节。
对于我国来说,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是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的题中之义。为什么这么说?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本路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
而融合的途径,就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完善政策支持和市场服务,促进自主攻关产品推广应用和迭代升级,使更多科技成果从样品变成产品、形成产业。”
从全国层面来看,各地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在成果转化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2024年9月,中国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2023和2024发布。报告显示,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金额总体呈上升趋势,高校院所与企业产学研合作逐步深化。
但同时,科技成果转化仍然存在不少堵点、难点,科技与产业“两张皮”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很多优质成果因为机制不畅、政策不细、资金短缺等,成为“沉睡”的科技成果。
第二,着力打通堵点断点。
要“唤醒”科技成果,亟须深化改革。
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到,“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这也是此次国务院专题学习聚焦的重点。
李强指出,“要进一步统筹各类创新资源,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畅通供需对接渠道,以科技成果转化的更大成效,更好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
科技成果转化,需要历经多个环节,包括技术研发、工程验证和产业化商业化等,任何一个环节不畅通都会影响落地效果。
李强指出,要聚焦关键着力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堵点断点。
在此次的专题学习会上,总理从转化源头、转化对接、转化应用等方面都提出了详细的要求。
要进一步优化对科技研发及产业发展的相关评价体系和机制,更加注重科技成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真正价值,不断增强产业需求与科技供给的契合度。
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家科技创新项目,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密切合作,面向产业前沿共同凝练科技问题、联合开展科研攻关。
要用好首台套等政策,推动自主攻关技术和产品在规模化应用中不断迭代升级。
政知君注意到,在此次专题学习会上,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主任刘庆作讲解。

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长三角国创中心”)是由国家科技部批准,以上海长三角技术创新研究院为主体,联合江苏、浙江、安徽等地相关机构共同组建的综合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于2021年6月3日正式揭牌成立。
上述中心定位于从科学到技术的转化,将国家战略部署与长三角区域创新需求有机结合,以推动重要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核心使命,产学研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为长三角区域产业发展提供源头技术供给与转化服务,为科技中小微企业孵化、培育和发展提供创新服务。
2024年12月的数据显示,长三角国创中心自2021年成立以来,已累计布局建设101个研发载体,与近200个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战略合作,与超过500家龙头企业建立企业联合创新中心。
第三,激发各方面积极性。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到,“允许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权,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
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改革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转化前对职务科技成果的单列管理,要建立职务科技成果及其作价投资形成股权的单列管理模式。
二是转化后对职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国有股权的单列管理,要简化股权管理方式,适应科技成果转化的特点。
2024年12月,科技部相关司局负责人曾对媒体谈及上述改革的难点,“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尚未有效建立,职务科技成果国有资产管理模式与科技成果转化规律不相适应”。
在此次专题学习会上,李强强调,要“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和资产单列管理改革,更好激发各方面的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