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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有些什么合同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3:04:39    


在《民法典》中,规定的合同类型主要有以下19种:

买卖合同:

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水人、用气人、用热力人支付相应费用的合同。

赠与合同:

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

借款合同:

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保证合同:

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

租赁合同:

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保理合同:

保理人受让应收账款,并向转让应收账款人提供保理融资等服务,同时承担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的合同。

承揽合同:

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运输合同:

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技术合同:

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合同。

保管合同:

保管人保管存货人交付的保管物,存货人支付保管费用的合同。

仓储合同:

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用的合同。

委托合同: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事务的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人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

行纪合同:

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介合同:

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合伙合同:

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此外,还有一些实际存在但尚待法律来规定的合同类型,例如借用合同、雇佣合同、劳动合同、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典当合同、邮电合同、出版合同、演出合同、港口作业合同、悬赏合同、联营合同、培训合同、补偿贸易合同、期货交易合同、旅游合同、服务合同等。

这些合同类型在民事活动中广泛存在,并且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如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等),可以进一步细分和理解。所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无论属于哪种类型,都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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