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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享有什么权益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0:15:09    


在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享有以下权益:

姓名权:

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自由参与权: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平等处理权:

夫妻有平等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高低的影响。

继承权: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家庭地位平等: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不允许出现只享受权利不尽义务,或只尽义务不享受权利的不合理现象。

相互忠实义务:

夫妻相互忠实,即在感情上互相忠实,保持人格上的平等。

家事代理权:

夫妻双方因家庭事务而与第三人为一定法律行为时的代理权,被代理方须对代理方从事家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同居义务:

夫妻有共同生活的权利和义务。

扶养权:

如果一方生病或需要扶养,另一方有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和义务。

子女抚养权: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并共同承担相应的义务。

这些权益保障了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平等地位和个人自由,同时也规定了夫妻在家庭和社会中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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