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避决定由哪里作出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03:35:14 回避决定的作出主体根据不同的诉讼阶段和人员类型而有所不同: 审判人员的回避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检察人员的回避由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决定。 检察长自行回避时,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其他检察人员的回避,由检察长决定。 侦查人员的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公安机关负责人自行回避时,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 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的回避由院长决定。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回避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要求回避。 总结: 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检察人员的回避由检察长决定,检察长自行回避时,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侦查人员的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自行回避时,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 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的回避由院长决定。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要求回避。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