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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保全在哪里办

发布时间:2025-01-16 21:14:09

资产保全应当在 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诉前保全

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保全措施。

申请人需要提供担保,否则申请将被驳回。

诉中保全

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判决生效之前,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导致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其他损失的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院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诉中保全可以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法院认为有必要提供担保的,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

申请保全的前提条件

申请财产保全的案件应属给付之诉,并具有法定的事实根据和事由。

财产保全的流程

申请保全前提条件

申请财产保全的案件应属给付之诉;

财产保全应具有法定的事实根据和事由。

申请流程

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

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提供担保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解除保全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财产线索

申请人应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包括银行账户、房地产、有价证券、车辆、股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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