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在哪里办案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20:34:43 刑警在以下地点办案: 公安部公安部设有刑事侦查局,负责全国范围内的重大刑事案件侦查工作,包括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民财产权利等114种刑事案件。 省级公安厅(局)省级公安厅(局)设有刑侦(警)总队,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省范围内的刑事侦查工作。 地级市(自治州)公安局(地区公安处)地级公安局(处)设有刑侦(警)支队,负责本市范围内的刑事侦查工作。 县级公安局(分局)县级公安局(分局)设有刑侦(警)大队,负责本县范围内的刑事侦查工作,并向辖区内派驻若干个责任区刑警队。 责任区刑警队责任区刑警队是公安机关最底层的实战单位,负责具体案件的侦查工作,包括现场勘查、调查询问、收集证据等。 派出所派出所负责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如犯罪嫌疑人被当场抓获或投案自首的案件。 案发地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一般由案发地的公安机关负责立案和侦查,有利于收集和核实证据,查明有关案件情况,及时抓获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更为适宜的案件,也可以由其负责立案侦查。 检察院和法院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等犯罪,可以由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 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 总结: 刑警在公安部、省级公安厅、地级市局、县级分局、责任区刑警队、派出所以及案发地或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案。具体办案地点根据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和地理位置等因素确定。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