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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个地方的法院

发布时间:2025-01-16 07:56:44

行政案件的地域管辖是指哪个地方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老百姓提起的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关解释,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案件经过复议,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此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具体到某个地方的法院,例如: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及其下属的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其下属的中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如果您需要针对特定案件确定具体的管辖法院,建议进一步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包括行政行为作出的地点、复议机关所在地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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