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常识 > 

什么案件直接在中院

发布时间:2025-01-11 23:51:39

可以直接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案件类型包括:

重大涉外案件:

涉及外国国家或外国公民的案件,通常具有复杂性和重要性。

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对当地社会、经济、政治等方面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由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指定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

此外,对于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包括:

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基层人民法院应当将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重大、复杂案件:

基层人民法院可以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重大、复杂案件。

特定类型的刑事案件:

如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恐怖活动案件等,这些案件通常由中级人民法院直接管辖。

综上所述,直接上中院的案件主要分为民事和刑事两大类,具体包括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以及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和特定类型的刑事案件。建议根据案件的具体性质和严重程度,选择适当的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推荐

  • 安阳市发布最新人事任免08-21
  •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18)吉0103执969号07-15
  • 商南检察 | 让人民监督员“真监督”“建真言”07-03
  • 作虚假陈述妨害法院审理案件,一当事人因不诚信诉讼被罚06-17
  • 几十根杉木不翼而飞?通山公安民警“火眼金睛”速破案06-16
  • 最新!潞州公安发布警情通报!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