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时讯息 > 

谐音改标!美宜佳变美①佳,一便利店遭起诉

发布时间:2025-06-17 09:30:00

加盟授权到期,有一些加盟店舍不得更改商标名称,企图用“谐音梗”保留原店名。

据极目新闻报道,6月16日,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随县人民法院审结美宜佳公司诉某便利店商标权侵权案,便利店支付相应侵权费用。

2024年12月,美宜佳公司发现某便利店门头招牌与自己注册商标近似,存在侵权嫌疑,便拍照留存并公证。今年5月,美宜佳公司向随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便利店停止侵权并赔偿1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授权到期后,该便利店将原招牌中的“宜”改成了“①”,并对原有的M型团图案进行了改动。

法院审理认为,从整体视觉效果来看,被控侵权标识易使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或误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鉴于某便利店在诉讼前已主动停止侵权行为,经双方同意,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某便利店一次性向原告美宜佳控股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4000元,美宜佳公司不再追究其他责任。

更多内容请下载21财经APP

相关推荐

  • 国潮风云:超4000家门店,县城精致女孩撑起一个IPO09-09
  • 深夜突发!小米高管王腾因泄密被辞退09-09
  • 五菱汽车:间接控股股东广西汽车80%股权将由广西国控持有09-08
  • 再迎实质性突破!从“降费让利”到“机制重构”,公募基金费率改革进入深水区08-26
  • 博拓生物:实控人于秀萍拟减持不超3%公司股份08-21
  • 最新曝光:全是“坑”!网友直呼太可气,很多人每天看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