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出了事故怎么办
当车辆发生事故时,请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冷静应对,及时报警和联系保险公司
立即拨打110报警,同时拨打保险公司电话。保险公司会尽快赶到现场处理。如果伤者情况严重,立即拨打120。留在原地等待交警到来。
保护现场
保护好现场后,再及时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由交管部门进行事故的现场勘查。最好先明白在事故中负不负责任,再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果肯定负责任,不管责任大小,都要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果肯定不负责任,就不必向保险公司报案。
设置警示标志
如果车辆能够移动,应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如果车辆无法移动,应在车后设置警示标志,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以扩大示警距离。夜间还应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撤离到安全区域
如果车辆无法移动,车上人员应撤到安全区域,并迅速报警。如果无法自行解决问题,应立即拨打紧急救援电话,如高速公路报警救援电话12122,或者联系道路救援服务。
联系保险公司
携带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开上受损的车到保险公司。在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协助保险理赔人员查检出险车辆。定损后,会给您一张“定损单”,一定要留意:1.不要遗漏修理;2.注意修理费不能定得太低,以防修车时不够用。如果在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车,您就不必管修理费定得高低——反正修理厂保证把您的车修好,若修不好保险公司得负责任。
修车
送车时要拿上“定损单”,把它和车一起交给修理厂。修理厂将按照“定损单”上所定项目修车。车修好后,您可以凭“提车单”支付修理费后把自己的车提回,同时索要加盖修理厂公章的“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
开具事故证明
您拿着对方车的修车发票和对方车主一起去交通队结案,得到一张加盖交通队公章的“事故证明”,也可以拿回自己被扣的证件。
递交单证
将准备好的“出险通知书”、“定损单”、“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事故证明”、“赔款结算单”到保险公司理赔部,就可以等着领赔款了。
领赔款
大约在一星期之后您会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届时就可以带上单位公章、身份证明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回赔款了。
不要垫付任何费用
牢记不要垫付任何费用。如果交警要扣车,就让他们扣,把所有资料交给交警。自己步行或打车上班。15个工作日后,直接去交警大队要验车报告。如果交警不给,立即到交警同一栋办公楼的“行政科”提出行政复议,然后拿着验车报告去提车,停车场的费用你不用支付。如果对方不给你车,拨打110报警,说有人非法扣车。
不要主动联系医院或调解
等他们联系你或交警通知你处理事故。关于医院的费用,告诉他们你没钱,请与保险公司联系。如果对方起诉你,请连同保险公司一起起诉。保险公司会请专业律师帮你打官司,赔偿金额由保险公司处理,你完全不用操心。
拿回驾驶证
如果对方接受调解,愿意按交警认责比例赔偿,把发票给你,你去报销并签字,即可拿回驾驶证。如果对方不愿调解,就让他们起诉你。放心大胆开车,有人查你就说有官司在身,时间长了,要么保险公司同意赔偿,要么伤者接受调解。法院判决后,拿着判决书去找交警,如果长时间不给驾驶证,去行政科闹一下。
以上步骤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根据实际事故情况灵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