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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权不保护什么

发布时间:2025-01-11 19:06:09

著作权法不保护以下类型的作品:

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这些作品由于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有悖社会公德和妨害公共秩序的作品:

包括淫秽、恶意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等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的内容。

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

保护期届满后,作品即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无需征得作者同意或支付报酬。

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例如,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等,这些作品缺乏独创性,不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范畴。

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这些文件需要广泛传播和使用,因此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时事新闻:

单纯的事实消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但包含作者创作因素的报道、评论等作品则受保护。

总结来说,著作权法旨在保护原创性、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并确保这些作品在一定时间内得到独占性保护。然而,有些作品由于其性质或用途,被排除在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之外,以便公众能够自由地使用和传播这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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