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常识 > 

抛荒地属哪个部门

发布时间:2025-01-16 06:12:14

抛荒地的归属和管理通常属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土地,包括抛荒地,一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村居民集体自行安排合理利用,或者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如果涉及到抛荒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争议,应由当地的土地管理局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等相关机构负责调处。开荒者若私自开垦荒地,应报请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处置。

相关推荐

  • 快讯丨湖南发布第三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06-04
  • 21深度 | 蔚来变革之战再提速:打开账本,放下执念06-03
  • 济南入选全国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自主改造迈出第一步05-30
  • 蓄势待发05-30
  • 高中起报!遵义这里公开招聘25人05-22
  • 产业用地多元化 供应迈上新台阶——银川市首宗“标准地+先租后让”用地成交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