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到哪里审批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02:14:39 建设用地审批流程如下: 提交申请建设单位向项目建设用地所在地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受理与审查用地申请符合土地管理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材料齐全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受理用地申请,并依法履行“告知、听证、确认”等征前程序。 受理用地申请后,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并组织编制其它相关用地报件材料。 上报审批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相关报件材料,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呈报用地请示。 用地报件材料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查、呈报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审批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农用地,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具体操作流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拟订供地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供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建议: 建设单位在申请建设用地时,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报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申请,以避免因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而被驳回。 在整个审批过程中,建设单位应与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及时跟进审批进度,确保审批顺利进行。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