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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收入

发布时间:2025-01-13 00:26:09

劳务收入是指个人或单位通过提供劳动服务所获得的报酬,其范围广泛,主要包括:

1. 工资、薪金、奖金、津贴等;

2. 加班费、夜班费、护理补贴、聚会补贴等额外收入;

3. 自由职业者的收入,如投资收益、顾问费、咨询费等;

4. 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等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5. 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等收入;

6. 稿酬、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专业服务或劳动所获得的经济回报。

劳务收入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企业应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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