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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什么好处

发布时间:2025-01-11 01:15:39

评为烈士后,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一次性抚恤金:

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

一次性特别抚恤金:

对生前作出特殊贡献的烈士,除按照规定发给其一次性抚恤金外,军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其一次性特别抚恤金。

定期抚恤金:

家庭困难者可定期领取一定的抚恤金。烈士遗属死亡的,增发六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

烈士褒扬金:

由颁发烈士证书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烈士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教育优待:

烈士的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交学费、杂费,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助学政策。参加中考、高考,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

医疗优待:

享受烈士医疗优待,即对烈士遗属在医疗方面的特殊待遇,包括免费医疗、优先就医等。

就业优待:

享受烈士遗属就业优待,即对烈士遗属在就业方面的特殊待遇,包括优先录用、减免社保等。

住房优待:

享受烈士遗属住房优待,即对烈士遗属在住房方面的特殊待遇,包括优先配租、优惠购房等。

这些待遇旨在保障烈士遗属的基本生活,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并在教育、医疗和就业等方面给予特殊照顾,以体现对烈士牺牲和贡献的尊重和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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