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通过合法手续
发布时间:2024-12-28 12:10:27
合法完成收养手续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准备材料
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证明;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收养,则需要双方的相关证明和委托书(如适用);
在县级以上报纸刊登的《公告》。
提交申请
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交书面收养协议和上述材料申请收养登记。
等待审查
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和相关材料后,会在规定时间内(如30日)进行审查。
核准登记
经审查符合民法典规定条件的,收养登记机关将办理收养登记,并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其他注意事项
如果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或儿童,登记机关会在登记前进行公告查找其生父母,公告期满后,若无认领,则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或儿童。
请确保所有步骤和文件都符合当地法律和民政部门的具体要求,以保证收养手续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