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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证明上有什么内容

发布时间:2025-01-11 16:56:39

离职证明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劳动合同期限:

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

具体日期应当明确标注劳动者离职的日期。

工作岗位:

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中担任的具体职位或工种。

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数。

这些内容是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来确定的,且应当遵循不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原则。离职证明中除了上述四项法定内容外,不得随意添加其他内容,尤其是对劳动者不利的信息,如离职原因、能力评价等。如果需要记录其他信息,必须经过劳动者本人同意,否则劳动者有权拒绝接受并要求重新开具离职证明。

此外,离职证明应当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并注明开具证明的具体日期,以便于其他用人单位或社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建议在离职时与用人单位沟通,确保离职证明的内容准确无误,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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