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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卷宗包括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2:07:09    


法院卷宗通常包括以下部分:

1. 卷引:包括办案人员、联系方式、案件性质、发生地区、立案地点和部门等信息。

2. 正文:涵盖案件起因、发展过程、相关事物、侦破过程、侦破人员、证据、证人等。

3. 相关证词案底:涉及案件判决结果、执行人员、联系方式、判决部门、罪名及量刑、审理过程等。

4. 聘请律师合同、授权委托书。

5. 主体资格材料,如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6. 起诉状及证据材料。

7. 答辩状、代理词。

8. 法院通知材料,如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

9. 诉讼保全相关材料,如保全申请书、担保函、保全裁定书。

10. 正卷和副卷,正卷包括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法院笔录和案件结果相关材料,副卷包含审判机密材料,如审理报告、合议笔录等。

11. 民事案件卷宗可能包括诉状或口诉笔录、立案通知书、答辩书、询问笔录、调查笔录或材料、调解材料和笔录、准备庭笔录、诉讼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开庭前通知、传票、开庭公告、审判庭笔录、案情报告、评议笔录、调解书或撤诉书回、审判委员会决议或记录等。

12. 刑事案件卷宗可能包括卷宗目录、律师所案件承接审批表、收费凭证、委托协议、授权委托书、谈话笔录、阅卷笔录、会见笔录、调查材料、承办人提出的辩护或代理意见、集体讨论记录、起诉书、上诉书、辩护意见、辩护词或代理词、裁定书、判决书、上诉书、抗诉书等。

查阅法院卷宗是辩护律师的重要权利,依据刑事诉讼法,律师可以向检察机关查阅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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