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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集体贪污

发布时间:2025-01-11 08:40:39

集体贪污,也称为共同贪污犯罪,是指 二人以上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共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具体来说,集体贪污有以下几个特点:

主体:

涉及二人或二人以上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行为: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侵吞、窃取、骗取或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目的:

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可能以集体的名义进行,作为集体的账外经费,或者私分给个人。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行为也以贪污论处。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集体贪污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共利益,还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对于集体贪污行为,法律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包括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等。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应加强监督和制度建设,防止集体贪污行为的发生,确保公共财产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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