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保险都用什么手续
发布时间:2025-01-11 19:19:38
办理保险转移需要以下手续:
开具同意接受函件
由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开具一张同意接受的函件。
办理转出手续
持接受函(或转出函)到原单位社保所属机构办理转移。
原单位社保机构同意转出后,出具“转移人员清单”和“个人缴费记录单”。
办理转入手续
持上述单据到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办理转入。
提供必要材料
身份证、社保卡、离职证明和参保证明。
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
打印《缴费凭证》。
提供填写完整的《退(转)社会保险金申请表》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
个人缴费清单。
转入地社保机构接收函。
审核与转移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收函。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
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
确认与通知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在原参保地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注销手续。
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凭证》及原参保地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填写相关申请表办理转移手续。
建议:
参保人在办理社保转移时,应提前咨询当地社保局或相关部门,确保手续齐全、流程正确。
转移过程中,保持与两地社保机构的沟通,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以便顺利完成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