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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才算失信人员

发布时间:2025-01-12 01:03:09

失信人员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个人或单位,具体情形包括: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

明明有能力偿还债务或履行义务,却故意拖延或拒绝履行。

妨碍、抗拒执行:

通过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或抗拒法院的执行工作。

规避执行:

利用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隐匿、转移财产等手段,逃避债务或法律责任的追究。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财产情况。

违反限制消费令:

不遵守法院对其消费行为的限制。

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

失信人员通常会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受到相应的信用惩戒,如限制高消费、限制乘坐飞机和高铁等。

建议:

遵守法律法规,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如遇到履行困难,应主动与债权人沟通,寻求合法解决方案,避免采取逃避、抗拒执行等不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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