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不能视为加班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1:17:09 1. 出差途中的时间,除非能证明在途期间提供了特定的工作内容且不能休息。 2. 值班时间,因为值班与加班性质不同,值班报酬通常是协商的,并且值班时间可能有上限。 3. 在综合计算工时制下,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标准工作时间,但周期内总的正常工作时间未超过法定标准。 4. 未超过劳动定额的工作时间,即员工在完成了法定标准工作量后,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工作的情况。 5. 非强制的提前到岗时间。 6. 上下班乘坐班车的时间。 7. 休息及就餐时间。 8. 因自身原因未能完成工作任务而延长的工作时间。 9. 公司依法组织安排的安全培训或会议。 10. 非强制性的培训。 11. 特殊工作岗位的待命或备岗期间。 12. 每日下班后的例会。 13. 因正常的收尾工作而推迟离岗的时间。 14. 公司组织的娱乐活动或旅游。 15. 出差期间公休日正常休息的时间。 16. 加班时未按考勤管理规定要求如实打卡的时间。 请注意,这些情况可能因具体案例和地方法规有所不同,具体情况需结合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进行判断 相关文章 |